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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周长荣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2020年度重庆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20年度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入选的十大商事案例,均为2020年度全市各级法院已判决生效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件。

 

     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周长荣律师代理的“周英明与重庆周君记火锅食品有限公司、周冬梅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成功入选。


案件索引:

一审: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7民初6450号

二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5民终1624号


     该案例的入选,充分展示了九龙坡法院、五中院近年来积极发挥商事审判职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债权人、投资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诸多领域所付出的努力,以及为重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也充分展示了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周长荣律师运用商事法律保护当事人及企业的合法权益所做出的积极努力。 



周英明与重庆周君记火锅食品有限公司、周冬梅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和查阅会计账簿,若股东持有股份的其他公司与被查阅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可以认定该股东具有不正当目的,被查阅公司可以拒绝提供会计账簿。


案情简介

     2003年8月5日,重庆周君记火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君记火锅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选举周英明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调味料(固态、半固态)等。2017年5月23日,周君记火锅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决定免去周英明、李芝兰的董事职务,周英明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日召开董事会,选举周冬梅为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免去周英明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2018年9月12日,周英明与李芝兰离婚,周英明持有周君记火锅公司股权减持为25%。2017年至2018年间,周英明多次向周君记火锅公司发函,要求查阅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原始会计凭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周英明100%持股重庆周君记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君记文化公司),该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调味品等。

 

     九龙坡法院一审判决,周君记火锅公司提供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9日止的财务会计报告供周英明查阅,驳回周英明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原始会计凭证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周英明不服提起上诉。重庆五中院在支持一审判决认为周英明诉请查阅周君记火锅公司账目具有不正当目的的同时,指出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涉及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法律在保护股东权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使双方利益趋于衡平;又因该案争议源于家庭矛盾引发的股东纷争,周英明诉请查阅账目不能排除其查阅目的的非正当性及该查阅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为此,基于维护社会善良风俗和促进民营企业良性发展的考虑,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现代公司制度下,股东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实现了有效分离。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参与事项决策、参加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建议的基础性权利,对于不参与公司经营的中小股东尤为重要。对股东知情权的维护,需要平衡好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利益,既要保障股东知情权的有效行使,又要保护公司商业信息利益不受侵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但对于查阅会计账簿需受正当目的限制。会计账簿是公司最为核心的商业信息,股东若有不正当目的,容易泄露公司商业信息,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该案裁判规则对厘清股东知情权行使与公司商业信息保护的边界具有典型意义,有利于规范股东依法行使知情权,促进公司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