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业绩
诉讼:
1.代理某国企应对合作开发企业提起的建设工程合同系列纠纷,在原告提出13项诉请、合计索赔金额高达上亿元的极端不利局面下,围绕合同性质界定、效力评价及违约责任认定等核心法律问题展开系统抗辩,最终将违约金从1.3亿元打减至1200万元,成功避免巨额经济损失。
2.代理宋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立足程序法视角论证申请期限起算规则,并就仲裁送达程序合法性、裁决所据证据真实性等关键争点发表系统意见,构建多重防线。法院最终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裁定驳回对方全部申请,维护仲裁终局裁决的效力与权威。
3.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州交旅投产业信息运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最终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护了客户合法权益。
4.四川云新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成都碧玉妆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诉讼中与对方达成和解,维护了客户权益。
5.程某某与中建力天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终经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护了客户权益。
非诉:
参与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司法清收专项工作,协助公司启动诉讼程序并主导执行阶段的资产价值评估及司法拍卖处置流程。针对执行过程中衍生的异议、执行监督及检察监督等阻却事由,独立负责法律文书起草及应对方案制定,有效排除处置障碍,推动债权顺利回收。
代表客户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重庆空管分局
香港置地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云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四川云新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社会职务
民法典国民教育科普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