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君律师(左)及毛祖明律师代表获奖者领奖
近日,重庆市律师协会召开了第六届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表彰了“2018年度十大经典案例”,坤源衡泰申报的三个经典案例均获得荣誉。
本所胡昌松律师承办的“被告人涉嫌职务侵占、滥用职权、受贿案”获得“2018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本所毛祖明、王琴律师承办的“成都天厨味精有限公司、江北区双骄食品经营部、刘琼诉重庆天厨天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获得“2018年度十大民商事诉讼经典案例”;本所谢鹏、陈鹏飞、侯国跃、胥蛟、朱磊、胡君律师承办的“重庆新天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新华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恒德远景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获得“2018年度十大商业交易(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典案例”。
坤源衡泰秉承着“专家型团队、专业化服务”的理念,近年来办理的各类案件,连续多年多次获得市律协年度经典案例大奖。此次申报的三类奖项全部获奖,更说明了坤源衡泰的专业实力。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大众。
案情简介
2018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该案受到市委、市纪委、市委政法委高度关注,时任市委、市政法主要领导曾签批意见。案件办理进程中,市委政法委多次召开协调会。一审阶段,受案法院极为重视该案,组建了在全国刑事审判实务中都极为罕见的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检、法分管领导亲自担纲领衔公诉人团队或担任审判长。案件开庭时,旁听群众达300余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组派出记者全程旁听庭审。
该案办理时限长达两年。期间,辩护人逾80次会见被告人,穷尽各种合规取证手段,组证了两册近800页的辩方证据,形成了与指控逻辑完全不同的辩方证明体系,进而充分揭示了案件争议。因有坚实的辩方证据作支撑,辩护人对指控的职务侵占罪、滥用职权罪作了无罪辩护,对受贿作了定性辩护。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将指控的受贿罪评价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虽认定被告人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充分考虑了辩方的证据及意见,在量刑时予以了充分考虑。最后量刑为:被告人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构成非国家工作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罪合并后决定执行的刑期为二年六个月。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没上诉,检方亦没抗诉,被告人在一审判决生效5个月后已出狱回家。全案的辩护工作取得了极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实在在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度十大民商事诉讼经典案例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在一审判决后接受成都天厨公司委托。接受委托后,律师制作问卷调查表,走访多个大型农贸市场、对市民进行采访调查、到各类超市进行大量调查取证;在庭审中指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不当之处,并从主观过错、客观混淆可能性、知名度范围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提出以下辩论意见:
1. “天厨”系固有词汇,自古有之,且“天厨”与餐饮、食品、调味品之间具有一定的描述性,其固有显著性较弱;在成都天厨公司注册成立之前,将 “天厨”作为企业字号的企业超过数千家, “天厨”已经成为餐饮、食品、调味品行业的通用或常用词汇。因此,成都天厨公司不具有不正当攀附重庆天厨天雁公司的主观故意,即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2. 双方的企业名称并不相同,且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在产品的整体识别体系中起的作用较小,仅仅是字号中的部分相同,不会导致混淆和误认。因此,在客观上消费者并未因此而对产品混淆误认。
3.重庆天厨天雁公司的“天厨”字号知名度不高,没有达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之要求,若禁止成都天厨公司使用“天厨”字号,则不符合知识产权审判的比例原则。
4. 重庆天厨天雁公司所享有的企业名称权排他范围,应仅限于其注册登记地或者在其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相关区域。
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并确定了以下裁判规则:即在先登记的企业名称若在其他区域不享有较高知名度,则并不必然有权禁止他人在该区域使用相同字号。
2018年度非诉讼经典案例
“新天泽系”破产重整案系大型民营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该案涉妥善解决债务42.7亿元,维护了区域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帮助企业恢复生产、走向新生,是运用司法手段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此案通过破产重整程序促进生产要素重新组合、资产价值最大化兑现,实现供给侧资源最优化配置,有力发挥了破产审判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此案创新重整模式,采取“程序分立、整体重整”模式,创造性的解决不构成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关联企业重整难题。开创全国破产重整案件实物分配规模和数量上的先河,将对110家债权人、上千余套房屋实现公平分配。在正常执行重整计划的情况下,“新天泽系”将实现对全部债务100%全额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