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大学法律图书馆主办、北大法宝学堂支持举办的“法图之夜”北大法律书话系列沙龙第四期在北京大学法律图书馆举行。本期活动围绕德国语言法学经典——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全本·第六版)展开深入讨论。
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家镇作为该书译者,担任本次沙龙主讲人,以“在科学与哲学之间的法学方法论: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的主线与潜流”为主题,对拉伦茨方法论进行了系统阐释。
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方式举行,吸引八十余名校内外师生现场参与,线上直播观看量逾三千人。
译者视角:重返法学方法论的理论原点
主讲中,黄家镇教授从学术史与方法论整体结构出发,指出《法学方法论》并非单纯的法律适用“技术手册”,而是一部回应法学“何以为科学”的理论之作。
他强调,该书以萨维尼以来德国法学的发展为起点,系统呈现了法学在自然科学标准冲击下的自我反思与理论重构过程,最终确立以价值判断为中心的评价法学路径。在法律适用层面,拉伦茨明确反对将法律适用理解为机械涵摄,强调法官需在事实与规范之间进行动态、理性的往返判断。
围绕译本特色,黄家镇教授指出,本次中译本完整呈现了拉伦茨对法学方法论学说史的系统梳理,而这一部分恰恰是理解其理论立场与方法论思想脉络的关键所在。
学界对话:方法论、价值判断与法律适用
在与谈环节,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常鹏翱教授、贺剑教授、刘凝博士,中国政法大学何海波教授、吴香香教授等学者从不同角度回应拉伦茨方法论的当代意义,重点讨论了法律解释、法官裁判中的价值判断以及法学方法论在现实司法中的功能边界。
与谈学者普遍认为,拉伦茨的方法论为成文法体系下法官在依法裁判与个案正义之间提供了一种具有约束力的理论框架,其强调“依法裁判”的底线立场与对法律续造边界的严格限定,对于理解大陆法系法官角色具有持续启发意义。
针对方法论与法源、法学的知识贡献等问题,黄家镇教授在回应中进一步指出,拉伦茨所坚持的是一种开放但坚持法内视角的法源观:制定法并非终点,法官需在规范体系内部,通过可检验的说理过程,将抽象规范转化为个案规范,以最大限度实现法律适用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法学与理工类学科不同,并非致力于产品和规律性研究,而是致力于知识生态建设,其知识贡献主要体现在人类和平共处与社会运行所必不可少的默会知识的生产,以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简言之,是对规则世界的建构。
专业与学术的持续对话
作为长期深耕民商法理论与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学者,同时也是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黄家镇教授在本次活动中所呈现的理论深度与实践关怀,体现了学术研究与法律实务之间的良性互动。
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始终重视法学基础理论对法律实践的支撑作用,鼓励律师在具体案件处理中保持方法论自觉与价值反思能力。此次黄家镇教授在北大“法图之夜”所作的学术分享,也再次展示了坤源衡泰律师在法学理论研究与专业实践融合方面的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