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接上文,我们探讨了“分手小作文”网络爆料的法律隐私边界等民事侵权与刑事追责问题,再来详细说说该男方主张的“三千余万彩礼”归还问题。
目前,男方孙某某已把明星前女友景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主张恋爱期间给付的三千余万元属于彩礼,要求全额返还,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小作文发出后,虽三千万数额巨大,但这一次,网友的风向没有一致讨伐女方“胃口大”,而是渐渐转向对男方爆料恋爱细节口碑的无限戏谑,有网友戏称:仅退款的风,终究还是吹到了霸总界……
那么,恋爱时给出去的大额钱物,分手后到底能不能要回来?什么才算法律意义上的彩礼?普通恋爱赠与和彩礼该怎么区分?本文结合实务案例,给大家做个普法参考。
一、恋爱普通赠与VS婚约彩礼赠与
首先,先得搞清楚,你收到的那笔钱,法律上到底算什么?
恋爱期间的钱物往来,法律上一般有两种身份:恋爱普通赠与or婚约彩礼赠与。前者是“我乐意送你”,后者是“我为了结婚”,差别不小。
(一)恋爱普通赠与
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送出的财物,比如生日礼物、节日红包、一起旅游消费、小额转账,都属于普通无偿赠与。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2026)渝0237民初237号:
恋人之间为表达情意而发生的互相转账或互赠财物的行为,如果金额不大且已经完成交付,一般应认定为恋人之间示爱的赠与行为,系无偿赠与,给付人不得要求对方返还。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25)渝0109民初18192号:
恋人同居期间的经济往来,转账行为如具有持续性、双向性、小额多次的特点,符合恋爱同居期间共同消费、相互扶持的经济特征。此种经济混同状态更符合恋爱同居生活的常态,而非单纯的婚约财产赠与关系。
✅要不回来的例子
1.护肤品、生活用品等消耗品,东西已经用完,客观无法返还。
2.旅游机票、话费等即时消费,钱花出去已经享受服务,没有可以返还的财产。
3.520、1314 等特殊寓意的小额红包,属于示爱馈赠。
(二)婚约彩礼赠与
彩礼通常是指基于当地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一方给付另一方的大额财物。
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2026)渝0229民初546号:
判断某笔款项是婚约财产还是恋爱期间的赠与,主观上要审查双方是否均有缔结婚姻的合意并在此基础上支付和接受财物;客观上要考察支付款项类型、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金额是否符合当地民俗、给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彩礼认定五要素
1.给付目的:转账前后双方是否在商议订婚、结婚,聊天记录有没有结婚相关沟通。
2.金额大小:金额明显超出普通情侣日常恋爱消费的合理范围;
3.给付对象:钱款可以给到女方本人,也可以给到女方父母。
4.当地习俗:给付方式是否符合本地婚嫁彩礼的习惯。
5.给付场景:钱款是否发生在订婚、谈婚论嫁的关键阶段。
满足以上要素越多,被认定为彩礼的可能性就越大。
二、彩礼返还、赠与合同纠纷 实务案例梳理
(一)原告方常见诉讼思路
1.主张案涉多笔大额转账,属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并非普通恋爱示爱赠与。
2.双方交往期间已经进入谈婚论嫁阶段,原告基于对未来结婚的合理期待,陆续向被告支付大额款项。
3.现双方恋爱关系终止,已经不存在登记结婚的现实可能,赠与所依附的结婚目的彻底落空,赠与解除条件成就。
4.请求法院撤销案涉附条件赠与,判令被告返还全部案涉款项;同时主张由被告承担自起诉之日起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赔偿资金占用产生的损失。
(二)被告方常见抗辩理由
1.案涉所有支出均属于情侣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日常消费的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无需返还。
2.附条件赠与需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为前提,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给钱当时没有约定不结婚就要退钱。
3.财物早已消耗使用,不存在返还的客观基础。
4.双方既未办理结婚登记,亦未举行具有彩礼交付性质的订婚仪式,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亦无法证明案涉款项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5.分手过错不在我方,以“分手导致结婚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返还赠与,本质上是将恋爱关系异化为“附条件的交易”,违背公序良俗。
(三)多大金额算“大额赠与”?
健康平等的恋爱关系,应当以感情作为基础,受人馈赠也应当把握合理限度,法律同样不支持借婚恋索取大额财物。很多当事人会疑惑,到底达到多少数额,才会被法院认定为 “大额赠与”?
司法实践中,全国没有统一的数额标准。法院不会机械套用固定数字,而是结合当地经济水平、给付人的收入状况、恋爱交往时长、双方是否谈及婚嫁等多重因素综合评判。各地法院结合本地生活实际,形成了不同参考阈值。比如,有的法院认定1000元以下为普通示爱赠与,有的法院把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上作为大额评判标准。
而孙某某案涉案标的高达三千余万,与普通人所谈论的彩礼金额相差较大。法律意义上的彩礼,并不仅仅看金额大小,还需要同时满足“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契合当地婚嫁习俗”两大核心要件。
即便款项数额巨大,也不会自动等同于彩礼。法院需要结合转账聊天记录、给付背景、款项接收主体、经济能力、双方是否进入谈婚论嫁阶段等要素来综合评定。如果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笔款项是按照婚嫁习俗、为促成结婚而给付,即便金额高达数千万,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
(四)即便认定为彩礼,也不一定全额返还
是否退还彩礼及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结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双方过错、孕育情况、经济能力、当地经济水平、当地习俗等因素综合认定。
✅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领了结婚证,但两个人没有共同生活;
3.婚前支付彩礼,直接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不管是普通恋爱交往,还是进入谈婚论嫁阶段,遇到大额资金往来都一定要提高警惕、审慎处理,避免分手后陷入财产纠纷。
(一)给付钱财一方(出钱方)
✅务必完整留存全套证据,明确款项性质。妥善保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同时把这笔钱的真实性质表达清楚。
✅若款项属于彩礼:建议在聊天中明确表述“该笔款项为彩礼,用于后续结婚”,固化给付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事实。
✅若属于纯粹无偿赠与:建议让对方写明“本笔款项为自愿无偿赠与,与结婚无关,分手后无需返还”。
✅切忌无留痕的大额转账。恋爱关系尚未稳定时,不要在没有沟通确认、没有证据留存的前提下,进行高额转账。一旦感情破裂,极易产生诉讼争议。
✅优先线上转账,谨慎使用现金交付。尽量通过银行、微信等可留痕渠道转账;如果确需现金给付彩礼,务必留存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最好签订书面凭据,现金交付举证难度极大。
(二)接收钱财一方(收钱方)
✅收到大额转账,不要默认 “对方自愿给我就不用还”。大额资金,法院易推定隐含结婚期待。
✅如果确认该笔钱就是对方无偿送给自己,和结婚无关,建议微信聊天留下对方确认的文字记录,固定证据。
✅如果钱款转给父母,要意识到风险:一旦涉诉,父母有被列为被告、承担返还责任的法律风险。
✅恋爱期间收到大额财物,尽量做到专款留存,不要挥霍一空,避免后续诉讼中被动。
愿天下有情人皆得所愿。但也要提醒大家:情话虽动人,如万一对簿公堂,其效力不如一纸证据。祝愿各位有情人,有爱亦有底气,开心平安,不受财产纠纷困扰。
本文仅普法参考,不代表对前述明星案件预判,案件最终结果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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