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正草案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规定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并要求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这两项根本要求,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政治属性,为律师事业发展锚定了根本方向。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认真学习修正草案,深刻认识到,将党的领导贯穿律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是律师队伍行稳致远最可靠的保证。
01
在律所治理中全面落实
“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律师工作的“根”与“魂”。坤源衡泰所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律所治理制度体系,以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保障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律所章程明确建立党组织与合伙人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律所发展方向、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事先听取党组织意见。党委委员常态化列席管委会会议、执委会会议,全程参与决策、执行和监督,使党的意志体现在律所治理各环节。组织设置上,律所已设立党委,党员律师发展到104名,约占全所律师的三分之一。通过持续推进“双亮双争”活动,推行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律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确保党旗始终在律师工作一线高高飘扬。
02
在执业实践中坚定践行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两拥护”是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也是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的根本标尺。坤源衡泰所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律师队伍建设首位,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引导全体律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律所探索形成“1+3+3”党建发展新路径,通过携手打造“法治小镇”、建立“前端+后援”援藏公益法律服务模式、开展“1+X党建联建共享”等务实举措,让律师在服务基层治理、服务边疆群众、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增进对党的领导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把“两拥护”转化为执业为民、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律所先后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
律师法修正为律师事业发展注入了更为强劲的制度动力。坤源衡泰所将以修正内容为指引,持续深化党的建设,不断完善党组织参与律所决策管理的体制机制,引导全体律师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律所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法治重庆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