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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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超

陈伟超

合伙人、民事法律实务中心副主任

专业领域:合同法、公司法


个人简历:

陈伟超,男,1972年4月出生。199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通过,于1999年2月从事专职律师执业至今。先后在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重庆亿安律师事务所、重庆华之岳律师事务所、重庆普之联律师事务所执业;其中于2009年1月至2017年1月自己开办重庆普之联律师事务所(个人所);于2017年2月转入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执业。

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刑事、行政、民事等案件,获得委托人赞誉。较为典型的案件有:2000年代理的朱某诉重庆市人民政府不作为案,朱某胜诉;代理的许某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虽该案二审系高级法院审委会判决案件,而仍被最高法院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代理的上市企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库克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案,一审双鹭公司败诉承担巨额赔偿,本律师接受二审代理后,该案被省高院发回重审,最终双鹭公司不承担责任;代理的谢某与重庆银行借款纠纷案,虽银行确已将款项转入谢某账户,但法院并未判决谢某承担还款责任;代理的黎某贪污二审案,一审黎某被判决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本律师接受二审代理后,该案被中院发回重审,后判决黎某十九个月有期徒刑,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代理的许某在湖南岳阳的合同诈骗案,一审被判决十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判三缓四”。近年来,本律师主要代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建设工程纠纷案件。

本律师对所代理案件,能够精准的厘清法律关系与事实脉络,拿捏有力证据,灵活运用法律和事理,精心、尽心、热心的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