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硕士。曾在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工作十余年,担任员额法官及主要业务庭室管理职务,主要负责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在民商事审判领域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争议解决事项,具备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并提供精准解决方案的专业能力。
2018年加入坤源衡泰,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勤勉尽职、认真负责的执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为各行各业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肯定和赞誉。现任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社会职务
重庆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重庆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理事
西南政法大学博雅菁英计划超级挑战训练营导师
执业领域
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企业劳动人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治理及企业合规建设等
代表客户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庆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发城建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南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茶园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正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长嘉汇基业有限公司、重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松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美心(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润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超科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坤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智算云(重庆)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航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华众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万紫科技有限公司等。
典型案例
1.代理重庆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诉讼标的约8000多万元,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业主单方委托的审计报告能否作为定案依据。围绕这个争议焦点,代理人反复梳理案件材料,主动与审计机构及审理法院保持密切沟通,提出了“该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审计对审计机关及审计程序的各种要求,依法不能采信”的代理意见。经过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二审判决驳回原告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为客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取得了很好的代理效果。
2.代理邓某与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工程质保金是否应当退还。一审判决驳回邓某返还质保金的诉讼请求,又告知其在质保金具备退还条件后另行主张权利,二审中其提出“一审法院该做法自相矛盾,本质上属于拒绝裁判,与民事诉讼法的价值取向和立法精神严重背离”的代理意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该代理意见,不仅改判被告退还质保金及资金占用利息,还支持了上诉人邓某要求业主单位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请求,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3.代理重庆市某电器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关于合同是否解除的问题争议极大,我们前瞻性地运用了“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违约方解除合同的规定,创造性地提出了“违约方在穷尽了所有私力救济途径后,被逼无奈向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理应被法律所容忍和接纳”的代理意见,一、二审法院均采纳了该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合同,本案为客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极大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4.代理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邓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系工期和质量复合索赔的重大疑难案件。我们代表施工方应诉,在审理过程中紧紧围绕合同约定、工期延误过错与责任、竣工验收合格与质量责任等争议焦点,梳理组织了大量证据证明工期延误及质量问题均系发包人的过错导致,提出了施工方不应对工期索赔和质量索赔承担任何责任的代理意见。一、二审法院均采纳了我方提出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发包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取得了完全胜诉的优异结果,为客户挽回了30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更为重要的是,面临发包人提出的工期与质量索赔,绝大多数施工方在司法实践中均以败诉告终,而本案的诉讼思路、答辩策略、举证方式及案件结果均为施工单位在以后的工期及质量索赔案件中确立了应诉思路和举证方向,在同类型案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该案例因其典型性被《中国律师》杂志采用,刊登于《中国律师》2026年第一期。
5.代理申请人重庆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重庆某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再审一案,成功促成重庆高院再审改判。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巨大,一审申请人完全胜诉,二审被申请人完全胜诉。再审审查及审理过程中,我方紧紧抓牢三个关键动作:一是深挖新证据、筑牢再审基础,二是重点关注法律适用、精准适配裁判需求,三是聚焦利益平衡、说服法院避免一边倒,通过新证据+新法律+利益衡平原则的“组合拳”,最终成功实现再审改判,为客户挽回了一千多万元的实际损失,取得了非常优异的代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