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去年,年仅23岁的当事人小亦(化名)驾驶摩托车意外受伤,导致上半身面临可能瘫痪的重大风险,这给刚刚大学毕业才参加工作的她沉重打击。在经过长达一年多的医院治疗后,花费近20万元。
幸运的是,小亦的母亲为其在某大型保险公司购买了百万医疗保险。然而,事情发生后,保险公司却不愿履行支付赔偿金的合同义务,小亦带着疑惑找到刘玲律师进行咨询并希望得到保险赔付。
办案难点
保险拒赔案件在当下维权难度极高。保险公司作为合同条款拟定方,往往利用其强势地位和格式条款中的模糊表述设置理赔障碍,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对保险合同的解释通常倾向于保险公司,当事人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刘玲律师迅速展开工作。
因治疗需要,小亦体内安装了一款微型电子设备,该设备会通过发电来刺激受损的神经,以帮助更好的恢复。针对此设备,保险公司认为这种“植入体内的电极”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耐用型医疗器材”,因此拒赔。
庭审过程中,刘玲律师敏锐地捕捉到审理法官对案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植入体内的电极”是否属于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耐用型医疗器材”存在犹豫和疑问。
面对这一关键节点,刘玲律师第一时间向医疗板块的专业人士寻求帮助,经过专业人士的指引和建议,做出了大量国内外关于医疗板块文献查询。
经过深入调研,她最终落实“耐用型医疗设备”一词并我国非官方认可词汇,而属于国外的“舶来品”。刘玲律师据此有力指出,保险公司以国家并未认可的词汇作为拒赔理由,属于不当限制当事人权益,从而成功说服法官不能依照一个非官方认可词汇拒绝赔偿。
刘玲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敏锐的庭审反应和细致入微的证据梳理,成功影响法官对本案的裁判思路,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额保险金。
典型意义
在保险公司拒赔案件维权越发困难的今天,刘玲律师在保险拒赔这类维权难度极高的案件中,凭借快速反应、专业深耕和细致论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全额保险金,实属难能可贵。
极致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刘玲律师的执业准则。
案件办理完毕后,
小亦为感谢刘玲律师,
特意送上了一面创意十足的锦旗。
锦旗上印有奥特曼卡通形象,
并写着
“你相信光吗?”
“不!我相信聪明的刘玲律师!”
这位有趣的00后当事人说,
别的律师是“法律之光”,
而刘玲律师是“奥特曼之光”——
保险公司再会耍条款,
也扛不住她一顿文献检索和医学咨询的“光线轰炸”。
这面锦旗不仅是感谢,
更是当事人盖章认证的:
刘玲律师,专治各种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