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为何此时出台?
近年来,"机闹"行为屡禁不止——违规开启舱门、机舱内打架斗殴、编造"飞机上有炸弹"等虚假恐怖信息,虽总量不大,却极易引发社会恐慌,干扰航班正常运行。
此前,两高一部已于2024年联合印发相关指导意见。随着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将于2026年7月1日施行,增设安保专章,此次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刑法相关罪名的认定标准,实现了与《民用航空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
核心内容:哪些行为将入刑?
《解释》共7条,聚焦四大方面:
1
严惩"机闹"犯罪
违规开启舱门: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移动期间或空中飞行期间违规开启舱门,足以引发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的,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机舱暴力:导致机舱人员行李异常位移影响配载平衡、损害关键设备功能、对航空安全员等使用暴力的,可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2
打击虚假恐怖信息
编造、故意传播涉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入罪门槛进一步降低:
定罪标准:影响航班或机场正常运行,或致使公安、武警等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即可定罪。
加重情节:造成机场秩序严重混乱、航班备降返航、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等后果,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明确破坏与干扰行为的刑责
对破坏民航计算机信息系统、干扰民航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的行为,明确了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定罪处罚的指引。
4
细化地域管辖
航空器内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为人在飞行期间被抓获的,由航空器最初降落地法院管辖;必要时也可由始发地、经停地或目的地法院管辖,避免管辖权争议。
意义:筑牢民航安全司法防线
《解释》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对危害民航飞行安全犯罪的打击进入更精准、更严厉的新阶段。它不仅统一了司法裁判尺度,强化了对"机闹"和虚假信息犯罪的震慑,也为民航安保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两高将继续指导各级司法机关准确适用《解释》,坚持宽严相济,综合运用行政、刑事等手段,共同维护民航飞行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